比較從相同條件開始
一張短期政府債與一張長期公司債,就算同一天看到報價,也不是只差發行人的兩個選項。年期、貨幣、買入價格和提前贖回條款都會改變收益與風險。若把所有差異合併成一個殖利率排名,讀者很容易把承擔更多風險,誤認為同樣條件下取得更好的價格。
比較時可以先限定用途,例如三年後需要某種貨幣的資金,再找幣別、剩餘期限與付款結構接近的債券。這樣仍不能得到完整答案,但至少能減少把匯率變動、期限溢酬或特殊條款,全都歸因於政府與公司身分的錯誤。
政府債也有不同種類
政府的財政收入、債務負擔、付款制度與發債貨幣,會影響投資者對還款能力的判斷。以本國貨幣發行與以外幣發行的債務,受到的限制並不相同。不能看到政府兩字,就推定任何國家、任何幣別的債券都沒有信用風險。
另外,中央政府、地方政府、政府相關機構與國有企業的債券,可能具有不同法律責任。政府持股不一定等於政府正式保證償付。比較資料若只寫國家支持,應回到正式文件看是否存在保證、由誰作出,以及具體涵蓋甚麼款項,不能由品牌或股東背景補上合約沒有寫的承諾。
公司債看的是償債現金來源
公司的營業收入不等於可用來還債的現金。除了利潤,還要考慮營運資金需求、設備投資、既有借款到期與取得新融資的能力。即使產品知名、股票曾經上漲,也不能直接推論債券條款合理,因為債權人的收入與股東期待的成長並不相同。
假設兩家公司各有相同帳面利潤,其中一家需要持續投入大量現金才能營運,另一家近期到期負債較少,兩者面對景氣轉弱時的餘裕可能不同。這個假設並不是用單一財務指標評分,而是提醒讀者:比較企業還款能力,需要把現金流與到期負債放在一起。
多出的殖利率在補償甚麼
與條件相近的政府債相比,公司債可能提供較高殖利率。市場通常會在其中反映信用、交易流動性及其他條款的差異。這個差距會隨市場環境改變,不能把某一天看到的利差視為未來固定收入,也不宜假設只要利差較大就值得買入。
若企業前景轉差,債券價格可能下跌、殖利率上升。對新投資者來說,畫面上的收益數字變得吸引,但對原持有人來說,資產已經貶值。理解這兩種視角很重要,否則容易把風險正在增加時出現的高殖利率,讀成發行人主動提高對投資者的待遇。
信用風險低不等於價格穩
即使發行人按時付息還本,固定利率債券仍可能因市場利率變化而上下波動。一般而言,其他條件相近時,較長的存續期間代表價格對利率變動更敏感。因此,一張長期政府債未必比短期優質公司債在每個月份都少跌,這並不矛盾,因為兩者承擔的主要風險可能不同。
若資金用途要求中途賣出,就不能只討論到期還款。需要比較的還包括市場報價、買賣差價、最小交易單位與成交可能性。一項在理論上信用較佳的資產,仍可能不符合短期支出對價格穩定與變現時間的要求。
貨幣應和最後用途對得上
外幣債券的票息與本金,通常依約以指定貨幣支付。若最後要換回本地貨幣,匯率升跌會改變實際可用金額。發行人完整履約,不代表換匯後一定獲利。對原本就有同幣別支出的人,外幣資產的用途可能較清楚;對只想追逐較高利率的人,則增加了一個獨立判斷。
對沖可以改變部分匯率曝險,但會產生成本與執行條件,不能把對沖後收益直接當成原有票息。用基金持有海外債券時,也要區分基金計價幣別與底層資產幣別;看到本地貨幣標價,並不足以證明匯率風險已經消失。
信用評等提供甚麼幫助
信用評等可作為整理發行人與債務風險的起點,但評等不是保本承諾,也不是買入價格是否合理的答案。相同公司不同債務,可能因擔保、順位及條款而有不同風險。評等資料的日期也需要留意,不能只保留一個字母等級而省略適用對象。
評等下降時,直接債券與基金的反應也可能不同。某些基金依投資政策需要調整持倉,個人持有人則要自行評估是否繼續持有。沒有必要只因評等變動就機械賣出,但應重看原先選擇理由,尤其是對還款能力、可承受損失與退出時間的假設是否仍成立。
用同一種收益口徑比較
票面利率與到期殖利率也不能互相代替。票息按票面本金計算,而買入價格可能高於或低於票面值;到期殖利率則是在約定付款等假設下,將價格和未來現金流連起來的指標。若其中一張可提前贖回,還要考慮較早收回款項的情況,不能把同樣的高票息當成可以持續同樣年數。
實務比較還應保留報價時間。兩張債券若來自不同日期,利率市場本身可能已經變動。把同一天、同幣別和相近期限的報價放在一起,再計入適用費用,才能較清楚辨認哪些差異來自產品,哪些只是資料時間不同。
怎樣把比較變成決定
商業誌會先排除用途明顯不合的債券,再比較在相近條件下,多出的收益是否足以讓讀者接受信用和流動性風險。若一筆款項承擔不起到期缺口,就不應只因公司債收益較高而降低原有要求。反過來,能承受信用損失的人,也仍需檢查發行人集中程度。
最後留下的比較表可以很簡單:誰欠錢、以甚麼貨幣還、何時付款、甚麼條件可改變付款,以及中途退出會發生甚麼。政府與公司是研究入口,不是最終的安全標籤。把這些問題逐項回答,才知道較高殖利率究竟補償了哪些自己願意承擔的風險。
